在這里化肥君先給大家提個醒:肥料、農藥包裝廢棄物不易降解,長期累積會在土壤中形成阻隔層,不僅影響植物生長,農藥包裝廢棄物中殘留的農藥更是會對土壤、地下水、農產品等造成直接污染。
一旦進入生物鏈,對周邊環境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都具有極大危害。
在陜西,一果農就因丟棄農藥包裝袋被罰了!
近日,陜西富平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中發現,轄區內某村子附近的果園內隨處可見丟棄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及數十處廢棄的反光塑料膜,危害周邊土壤及水體,影響農業生產,威脅人體健康。
該院遂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相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相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針對存在的問題積極進行整改。
一是對案涉果園經營者處以5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回收園內農藥、肥料包裝廢棄物;
二是制定富平縣農業廢棄物垃圾回收處置方案,聯系專門機構負責回收廢棄物并開展無害化處理;
三是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隨意丟棄農藥、肥料包裝廢棄物者,嚴厲查處。
整改前VS整改后
山東:亂扔肥料袋,罰款200!
山東即墨一種植戶因隨意丟棄肥料袋被罰款200元。
日前,即墨區藍村街道某種植小區種植戶董某感到很“委屈”,因為自己隨意丟棄兩個肥料袋子被罰款200元。
這在以往是司空見慣的行為,何以被罰款呢?化肥價格資訊注意到,2019年1月1日,國家施行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主旨就是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動土壤資源永續利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該法實施以來,即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對農業投入品包裝廢棄物、農用薄膜的回收處置相關規定進行了廣泛宣傳。
同時執法人員大了執法檢查力度,以查促改,逐步培養固體農業廢棄物回收的習慣。截至目前,即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已查辦“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固體農業廢棄物案”5起,罰款3100元。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條規定: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包裝廢棄物或者農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交由專門的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農業投入品使用者為個人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化肥價格資訊公眾號在此提醒!希望廣大種植企業和個人要提前了解上述規定,以免因為不了解,最后觸犯了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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